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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成立背景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遵循证监会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统一要求,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设立的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安中

公司董事长:张安中 公司总经理:葛 浩 公司合规与风控总监:卜玉宏

注册地:南京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制度建设

中心陆续建立了各项业务制度,并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情况不断完善,以更好地规范业务运作,防范利益冲突,目前主要制定了以下制度:《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风险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信用风险管理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压力测试工作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自有资金管理制度》、《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规范》、《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自媒体及声誉风险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分级授权规范手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小组议事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管理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公司登记托管业务细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业务规则》等。

经营范围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金字塔体系的基础层次部分,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为非上市的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等综合服务。

中心特色
1

地域优势。江苏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经济大省,拥有丰富的中小微企业资源。截止至2021年,江苏省GDP全国第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1308.4万户;对全省GDP增长贡献率为63.1%,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为59.5%,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2

设立合法。中心是遵循证监会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统一要求,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是省内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

3

券商背景。中心成立于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与证监会下发《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之后,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牵头、省内多家国有证券公司出资筹建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中心大股东为华泰证券,持股52%,其余四家股东分别为南京证券、东吴证券、国联证券、东海证券,五家股东在资本市场均有较为丰富的同业资源和客户群体,能够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4

政策支持力度大。《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 122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若干意见》(苏发〔2014〕 1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苏发〔2014〕 17号)均对加快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建设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相关政策支持。2017年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中进一步要求“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功能,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为核心,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着力打造全省股改企业规范发展、股权融资、上市培育的基础平台。2021年《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苏金监发〔2021〕67 号)鼓励全省拟上市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作用,推动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为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明确了发展目标。

5

规范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多次强调要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 11号),同年5月,证监会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2018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律管理与服务规范(试行)》,并召开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区域性股权市场行业自律组织正式成立。2019年开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将2018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广创新改革相关议题予以了明确。其中试点推广“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位列科技金融创新方向多项改革措施的首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2019年1月国务院 《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筹建雄安股权交易所,支持股权众筹融资等创新业务先行先试。”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组织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专题座谈会。

6

业务创新。目前,中心已形成经验丰富的企业服务团队,在企业股债融资、股权托管、培训咨询、辅导培育、转板上市、宣传展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中心建立“创融江苏”路演平台和“新企点”资本市场培训学院,规范发展私募可转债业务,联合开发“中银苏股贷”“交银苏股贷”等专属融资产品,积极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建设试点,打造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发布并更新了“证券江苏”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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